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施虹羽 澳門報道)第四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布,經終審法院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核實了7個界別選出的344名選委,選舉委員會400名委員已全部獲確認,並確定行政長官選舉活動的日程。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昨日表示,經過總核算工作及終審法院的核實程序後,管委會已收到總核算委員會公布後交來的選委會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的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及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和社會服務界委員和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的代表(22名)、全國人大代表(12名)、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16名)。
下周公布全體名單
下周一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就會公布全體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名單。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相關規定,管委會同時公布了4項有關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活動的重要日程,包括7月14日至7月29日可領取及送交《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提名期為7月18日至7月29日;候選人的競選活動期由8月16日至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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