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日發表聲明指,中國平安証券(香港)因犯有嚴重內部監控缺失及其他事項,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600萬元。
涉及嚴重內部監控缺失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於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間,平安沒有制訂防止洗黑錢活動的內部監控程序,亦沒有主動辨識和及時向證監會及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為員工提供防止洗黑錢培訓,以及制訂及遵循適當及有效的程序以在執行付款時保障客戶資產、執行有關地址證明的開戶程序及設定有效的合規職能。
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本案涉及嚴重的內部監控缺失。平安採取了適當的應對措施,使其避免承受更嚴厲的處分。本案向業界發出了明確的警告訊息,就是市場絕不容許輕率的態度。
首份規管通訊重視披露
另外,證監會昨發表首份《企業規管通訊》,以配合為改善上市公司及上市申請人的披露質素而制訂的措施。自新的法定披露制度推出以來,上市公司向市場發布公告的數目有所上升,如盈利預告和警告在性質上屬股價敏感資料,但在2013年只有14%的盈利預告和警告造成股價變動。假如公司能作出更清晰及更具條理的披露,這類公告會為市場帶來更具意義的資訊。
該通訊亦提醒上市保薦人應謹慎考慮何謂具意義的披露,而非機械式地核查上市文件是否涵蓋了披露清單內的項目。尤其是,保薦人須確保上市文件內的風險披露資料足以讓投資者對該公司的前景作出評估。保薦人亦須仔細檢視專家就技術事宜所發表的意見。若上市申請文件內載有不合理或不準確的專業意見,可能導致審批程序暫停或引起其他監管行動。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適時向投資者發布相關適當的信息,對維持市場質素非常重要。這份《企業規管通訊》是證監會在持續改善整體企業行為方面的其中一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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