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警方上周二展開執法行動打擊公共小巴人員沒佩戴安全帶,提醒司機和乘客做好安全措施,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行動由清晨開始至午夜結束,其間發出14個口頭警告及215張傳票予未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發出12張定額罰款單及1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司機。
統計顯示,今年1至5月共有399宗小巴交通意外,引致623人傷亡,較去年同期423宗意外及669傷亡人數分別減少了6%及7%。警方發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帶是小巴乘客及司機的責任,安全帶能保障他們的安全。
根據法例,沒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或司機,可被判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警方發言人說:「警方一向致力減低交通意外引致的傷亡人數,並會繼續積極從教育、宣傳及執法三方面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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