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先生:
自彭定康先生訪問( 7月5日),《分析》版「Change in the air」)開始,《金融時報》刊登的多篇文章及信函斷言,中國政府上月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把香港的司法機構說成是政府一部分。
此言有欠真確。有關句子(載於白皮書第五章)實際上只是把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及司法機構的人員列為「治港者」。引起混亂的原因,是白皮書中文原文的動詞,在英文版誤譯為「administrate」。其實,中文本所用的動詞與「港人治港」中「治港」的意思相同,是鄧小平先生保證香港在1997年後享有高度自治的用詞。
此外,有人關注該章的主題--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擔心這代表中央對司法人員施加愛國新規定。
同樣,這與原意相距甚遠。白皮書故意使用含義模糊的「主體」一詞,只是複述鄧小平先生的談話而已。白皮書該章其他部分談及對治港者的國籍規定,以及重申長久以來彈性處理法官的國籍問題,即僅規定最高層的法官才必須由中國公民出任。
總括而言,白皮書內該章純粹重申北京一直以來的政策立場,並無重新界定中央與香港的關係。
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 亞洲項目高級研究員Tim Sum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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