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白林淼 浙江報道)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強鎮擴權新政,對該省此前劃定的200個中心鎮尤其是43個小城市培育試點鎮,賦予與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縣級管理權限,涉及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多項惠及民生的公共政策。目標是培育一批具浙江特色的現代化小城市。
浙江省相關文件明確,將賦予省級中心鎮尤其是重點是小城市培育試點鎮共77件經濟管理事項和66項社會管理事項擴權。其中,將賦予強鎮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登記權、鎮域範圍內民資進入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類項目審批權、建設工程管理權、村莊和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權、城市綠化管理權等。
同時,下放方便群眾辦事的社會管理權,包括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居民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房產證、土地證、老年人優待證、殘疾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房屋他項權證、社保卡、駕駛證等證照的辦理權,以及社會救助、民政優撫、農民個人建房審批等權限。
為着力推進本地農民就地城鎮化,相關文件表示將全面放開強鎮落戶的限制,允許在強鎮有合法穩定職業或住所的本省進城農民落戶。 這些農民可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就業、養老、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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