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 磊
早年,曹靖華到上海去,專程拜訪魯迅先生。
寒暄過後,周忽然眉頭一揚,說:「藍大褂,不行,不行,還有好的沒有?」曹一邊回答有,一邊撩起藍大褂的下襟,裡面竟是一件極其考究的皮袍。魯迅見了,說:「好,好,滿及格!」
對此,曹感到非常驚訝。魯迅解釋說,在上海,沒事別出門,出門別穿藍大褂,否則容易被盯梢。--一句話,道破了當年大上海的恐怖氣氛。
北方有俗語說,「錢是英雄膽,衣服是?人的毛」。英雄貧賤,猶如虎落平陽。一個人如果穿着過於樸素,則會被人瞧不起。尤其是在外出公幹、求人辦事的時候,會增加辦事的難度,這儼然是一種常識。魯迅對曹靖華的叮囑,當然是種莫大的善意:為了個人的安全,首先應該入鄉隨俗。在十里洋場,穿着打扮不可過於隨意,一旦被別有用心的人盯上,就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衣服就是武器。不修邊幅就等於向世俗社會繳械投降。這是我從曹靖華的文字裡得到的啟示。--像我這樣的中年男子,目光呆滯,外出喜歡穿工裝褲和白襯衫且十多年如一日,在外人眼裡等同於空氣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好在,我習慣了獨來獨往,不怎麼需要整天外出求人,命中注定做不了外交家。
社會學家瑪麗林·J·霍恩在《第三皮膚》裡寫道,「人們把衣服穿在身上,不是為了隱藏身體,而是為了吸引注視的目光......」如果這個觀點正確的話,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在某些時代某些民族甚至是某些人群,為什麼大家都習慣於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了。那正襟危坐、有板有眼的穿着下面,掩藏的其實是一顆顆躁動的心。--越是急於暴露的,應越是隱蔽。這種服飾心理學的邏輯背後,展示的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技巧。
但是,人類後來終於明白了赤裸的好處,而古希臘的審美眼光也再次得到推崇。少穿比不穿好得多,比起嚴嚴實實的包裹更是強到不知多少倍。在一些地區,習慣於嚴肅穿着的人對偶爾出現的暴露狂施以懲罰,原因在於,這種裸露在挑戰一種審美的秩序,讓其他裹得嚴嚴實實的人心裡感到不安。
衣服穿得多也罷,穿得少也罷,都需要得體。穿得多需要得體,穿得少更是如此。
我素來不太接受一絲不掛的「天體運動」。原因在於,儘管大家赤裸相見是非常坦誠的,但這種坦然相交對於極端瘦弱的人是一種折磨。所以,穿不穿衣服,這選擇權還是交給個人比較好一些。
據說,在法國一座名叫開普的小城,所有人都必須赤條條來去。但凡穿衣服的人,都會遭遇拘捕的危險。在銀行、超市以及其他公共場所,也極少有人穿衣服,很多人只穿着一雙鞋子走過大街(哦,他們還是需要鞋子的!)。
在《魯濱遜漂流記》裡,流落荒島且孤身一人的魯濱遜曾有如此自白:「雖然這裡天氣酷熱,用不着穿衣服,但我總不能赤身裸體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想這樣做;這種念頭我連想都不願想一下,儘管島上只有我孤孤單單一個人。」--魯濱遜不願意赤裸,原因在於他希望借此不斷提醒自我,自己是一個來自文明世界的人。他身上的衣服,是與蠻荒和孤獨進行抗爭的精神武器。當然,穿上衣服之後,空氣就可以在衣服下面流動,確實比不穿衣服要涼快得多了。
實用,有時候確實高於某些高蹈的信念。我有流落荒島的魯濱遜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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