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准用手提電子器材 下月中實施須開「飛行模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航處昨宣布修訂並放寬有關在香港註冊飛機上使用手提電子器材的措施,批准國泰航空與港龍航空允許乘客在機艙內,全程使用處於飛行模式或非傳送模式的手提電子器材 ,包括智能電話、電子書閱讀器及平板電腦等。國泰航空歡迎有關決定,並會於本月15日早上一個飛往大阪的航班開始實施,但手提電話等通訊器材必須設定至「飛行安全/航空」模式,並關上無線上網及藍牙等傳輸功能。
民航處表示,經審視手提電子器材應用的政策,並考慮到最新的科技發展後,認為若核實飛機的設計容許使用手提電子器材,並已制定相關運作程序,可放寬允許乘客在航機上全程使用處於非傳送模式或飛行模式的手提電子器材,包括智能電話、電子書閱讀器及平板電腦等,故批准國泰航空與港龍航空在安全的情況下實行新措施。至於非香港註冊飛機的營運者,則應遵守其註冊地的相關規定。
續禁語音通訊短訊數據漫遊
根據新措施,除在特定情況下,例如飛機以低能見度模式運作,或於機組人員發出指引時,乘客可於航機上全程使用手提電子器材。然而,鑑於有研究指出無線電訊號可能影響航機系統,因此語音通訊、短訊及數據漫遊等傳訊仍予以禁止。
民航處提醒,航空安全至關重要,因此乘客在機上使用手提電子器材時,務須參照航空公司的安全簡報及指引,例如在機組人員指示下把器材關閉或切換至飛行模式。民航處已透過第24/2014號《航行情報資料通報》向有關營運者提供新措施的實務指引。
國泰產品部總經理施睿忠表示,歡迎民航處修訂有關航班起飛及降落時使用手提電子器材的條例。他指出,本月15日香港時間早上7時55分,由香港前往大阪的CX592 航班開始,所有國泰航班的乘客毋須再於航班起飛及降落時段關閉部分手提電子器材。
不過,手提電話等通訊器材必須設定至「飛行安全/航空」模式,並關上無線上網及藍牙等傳輸功能;所有手提電子器材亦不可於航班起飛及降落時段接駁至客艙的電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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