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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黃先生報假案騙保被拘留。
港男生意失敗,為取得保險公司賠償金,自導自演「荒誕劇」,聲稱在深圳天橋遭挾持,140萬港元被搶。「鬧劇」最終被福田警方識破,男子目前被刑事拘留。
港商圖騙保 稱被搶140萬港元
皇崗口岸派出所於8月20日下午接到福田分局110警情平台傳來的警情。一名港男報警,稱經皇崗口岸過關到深圳,途經百合行人天橋時,遭兩名男子持刀搶劫,棕色背包內140萬元港元(約110萬元人民幣)被搶。
接報後,皇崗口岸派出所立刻派人火速趕往現場調查。一直在現場的報警人黃先生看到民警後十分激動,稱自己做國際貿易生意,平時在香港做股票投資,經常往來港深兩地。案發當日下午,他如往常一樣,獨自經過皇崗口岸,剛上到百合行人天橋,即被兩名壯漢挾持,用刀架在脖子上,搶走裝有140萬元港幣的背包。
查「天眼」未見搶劫 問索賠引警懷疑
由於案情重大,派出所立刻把情況上報分局,刑警、網警等部門介入,成立專案組偵查。但辦案民警調取案發地周圍多個探頭視頻進行4小時研判偵查後,並未發現港男所講的搶劫經過。
再次核實情況時,黃某神情仍然非常鎮定,甚至還詢問民警此類情況能否向香港保險公司索賠。黃某舉動開始引起警方懷疑。
公司面臨破產 認報假案「鬧劇」
經過數小時查找,警方在廊橋國際小區一處路邊的垃圾桶找到了黃某的棕色背包,裡面只有一瓶礦泉水,其他甚麼都沒有。黃某開始緊張,在辦案民警一再追問下,他承認報假案。他表示,所開設的公司面臨破產,為回港騙取百萬元保費,自導自演在深圳被陌生人當街持刀搶劫的荒唐劇情。
目前,黃某對報假案到騙保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謊報案情」,警方對他採取治安拘留處罰,可拘留5天至10天,罰款200元人民幣至500元人民幣。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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