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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許仕仁自辯時承認,在公務員生涯當中認識不少商界、法律界、醫療界及政界領導人物,政府沒有禁止高官認識私人機構人士,他亦經常有顧及利益衝突問題。他認為這視乎高官在社交場合或與他人討論時,有否做出不正當事情,在工作崗位及對政府與公眾的責任上有否瀆職。
至於高官接受私人機構款待,許仕仁昨日解釋,回歸前後,政府官員與私人機構人員接觸及社交「係好平常」,正常交流亦是必要,因為香港政府一直奉行巿場主導,多年來抱有「小政府大巿場」的信念,「政府唔可能乜炡ㄟ筑......好多時要商界配合及商界自己發展先做得成。」所以,政府一定要與商界交流,知道他們的運作及面對的困難與問題,而政府亦有責任令商界明白政府的關注及立場。許續稱,高官接受款待後,「在可能範圍內一定要做回敬邀請。」
許仕仁又解釋,政府有方法制衡高官優待私人機構,因為政府及公務員運作有很多規範,在決策過程中有程序要遵守,「唔係一個單位做晒,有好多不同單位一同參與,過程中要經過好多人,同埋往往係一個集體決定同睇法。」許同意理論上他作為政務司司長,可以運用職級去推翻下屬的建議,但一定要作書面解釋。
許提到他在政府的履歷時,指1977年2月至1979年5月他擔任廉署助理署長,負責公關、資料發放及宣傳教育,不涉及案件調查。而他出任財經事務局局長期間,香港經歷亞洲金融風暴,他指當時不少外國對沖基金針對香港聯繫匯率而進行沽空,1998年股巿及樓巿均大跌,令社會有一種不穩定情緒,他與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及金管局行政總裁任志剛聯手決定由政府入巿,與對沖基金抗衡以維持聯繫匯率,他形容該決定是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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