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狀Clare Montgomery昨批評許仕仁向其名下德福企業有限公司的核數師「講大話」,訛稱禮頓山租金及辦公室開支均由德福企業支付,藉此令德福毋須繳付利得稅,許無奈說「我好難講我完全無講大話」,他承認要對核數報告負責任。許解釋他的確沒有投放很多注意力在核數報告上,核實賬目真實性是他的責任。
Montgomery昨日指,德福企業的開支已由郭炳江支付,便不應當作公司開支去報稅,許解釋公司確有「出住先」。而且他當時未知郭炳江會補回多少錢給他。許仕仁同意辯方所指郭炳江不會理會許的稅務事宜,也不會瞞稅。
代表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指,許於2003年10月收到郭炳江首筆的300萬元顧問費用,為免被郭炳湘得悉須保密,所以許沒有報稅。許回應說「唔可以咁講」,因為他不肯定保密是否包括不報稅,但他同意款項一直保密,便沒人發現他「逃稅」。
許同意辯方所指,顧問費尾數必須在他就任政務司司長前付清,除因為要避開郭炳湘外,也要避免上任後要向行政長官申報這些收入,及擔心會被傳媒揭發「大做文章」,引發郭炳湘得悉事件,故他於上任前收取的款項要更加保密,許要求好友關雄生協助轉款也是這個原因。
未申報300萬收入蓄意逃稅
許仕仁坦言,回想起來,他當時應該申報該300萬元的顧問收入,即使郭炳江尚未將付款紀錄交給他,他同意蓄意逃稅是他的責任。許指他向郭炳江請辭顧問以協助曾蔭權競選特首時,郭炳江猜到他會重返政府也是合理想法,而且郭希望他至6月尾才離職。
辯方指,許於2005年4月中到郭炳江家晚飯後,是郭炳聯親自到郭炳江寓所討論顧問費,並非兩人到郭炳聯住所,郭炳江亦沒有吩咐許出最後11個月的顧問發票,要求新地支付顧問費尾數412萬元,許不同意上述說法,但他認同郭炳江不是注重會計賬目的人。
辯方指,開出發票一事是許與郭炳聯之間的事,許謂:「可以係咁講。」辯方又指許根本沒有與郭炳江面對面「對數」,許只是於2005年6月底將尾數金額通知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以便向郭炳江索款,許並不同意。許強調他確曾面對面向郭炳江解釋公司的開支項目及金額,當時郭並無提出質疑。
大狀:炳江未說過間接付顧問費
Montgomery指,郭炳江從沒有說過要用間接或迂迴方式支付顧問費尾數,亦沒說過會找陳鉅源安排及要求許找朋友幫忙轉款,許否認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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