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同意2005及2007年他收取的兩筆千萬元巨款,皆以類同方式轉賬給他,並同時涉及關雄生與陳鉅源公司Villalta的銀行戶口。主控官指2009年3月廉署搜查新地辦公室,一星期後關雄生便要求銀行提早終止2007年轉款期間所做的定期存款,損失相當可觀的1.8萬美元(約14萬港元)利息,是5名被告互通消息後決定要掩飾2年前轉款的痕跡,許不同意。
許早前辯稱,2005年6月收到的1080萬元是郭炳江支付他的顧問費,2007年底的1,118萬則估計來自其他人士。主控官昨指兩筆款項有共通點,皆是分數天及數筆存入,每次百萬元,款項先由陳鉅源公司Villalta的銀行戶口轉帳到關雄生的銀行戶口,但沒有文件證明兩筆款項的性質,許同意。
主控官分析,2007年,關從Villalta收到款項後轉做定期存款,並作為抵押去申請貸款,再將貸款支付給許,但2009年3月關要求星展銀行提早終止定期存款,損失1.8萬美元利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目,似乎因為發生了一些事,一星期前即3月19日,廉署首次到新地進行調查,新地內部如果有人想掩飾事件,一定會與涉事人物接觸,當時許與郭炳江及郭炳聯皆有聯絡,故質疑5名被告要掩飾兩年前轉款的痕跡。
許指稱,1.8萬美元相等於10多萬港元,「數目肯定唔細。」不過他難以斷定放棄這筆利息是奇怪舉動,「通常就唔想蝕錢」,但他不認為提早終止定期存款與廉署調查新地有關連,他亦否認有份掩飾。
稱收款不影響西九決定
主控官指2005年6月郭炳江要求用間接及迂迴方式支付顧問費尾數,是為了保持距離及令人以為款項是其他人支付,許同意。主控官質疑當時許知道自己會出任政務司司長,日後會做出影響新地商業利益的決定,包括西九,收款應該會令他響起警號,日後工作時變得妥協,許不同意,他指曾經要求郭炳江透過陳鉅源將款項交給他便可,無需經過另一中間人關雄生,但郭堅持自己有苦衷。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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