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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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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佔中」組織者不可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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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

香港文匯報訊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昨日在信報刊出的文章中指出,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表的、有關「佔中」者須負上刑事責任的聲明,表達的不僅是法律觀點,也代表了社會主流聲音。「佔中」組織者不可一錯再錯,須盡快收手,結束「佔中」。

《信報》昨日刊出了盧文端題為《「佔中」組織者不可一錯再錯》的文章,從內部和外部兩方面分析「『佔中』行動不可再拖」的原因。文章指出,在內部原因方面,首先,在感受到「佔中」對香港社會的衝擊後,繼續參與「佔中」的人愈來愈少,「佔中」行動實際已處於渙散狀態。其次,反對派內部已經出現不同聲音,而「佔中」組織者也控制不了大局,3個「佔領區」各自為政,誰也不服誰。

在外部原因方面。首先,「佔中」損害廣大市民的利益,已引起民意反彈,社會上不滿「佔中」的聲音愈來愈多,要求賠償、清場的呼聲愈來愈強烈。

依靠外部勢力屬一廂情願

文章又指出,其次,美國等外部勢力確實在「佔中」問題上搞了很多動作,也希望香港發生「顏色革命」,但他們面對強大的中國,也不敢太過分,尤其「佔中」對香港的影響和衝擊的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少見的,以致外部勢力也不想講得太多。任何人寄望依靠外部勢力支持繼續「佔中」,不過是一廂情願。第三,佔中堵塞交通,是嚴重的違法行動,特區政府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可能任由違法行動沒完沒了拖延下去。

盧文端強調,「佔中」是違法行動,在法律界有重要影響力的大律師公會也不得不公開發表聲明,明確指出「佔中」觸犯法律,且說明在刑事檢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為答辯理由。「佔中」組織者只有盡快收手,才有可能減輕罪責,如果繼續「佔中」釀成更大的惡果,組織者將要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因此,「佔中」組織者不可一錯再錯,須盡快結束「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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