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芳
每個人的言行,都必須和自己的「身份」掛u。
朋友家中來了新菲傭,帶她到中式街市買菜,她居然以「dirty」為理由拒絕,只肯往超市買菜;到了超市,她指茧萓W的意大利風乾火腿Parma ham說,要以此作她的早餐;看見主人的健身啞鈴,她也要健身,索性把啞鈴搬往自己的房中......。
做家傭,不肯去中式街市;做家傭,又要吃昂貴的食材;做家傭,又要效法主人健身,行為、消費與「身份」不符,是不是很經典呢?這樣的菲傭怎能忍?不足一個月,朋友就把她解僱了。
現實世界中,不單小人物忘記身份,連響噹噹的政治人物,也會對自己的政協「身份」失憶,因而言行有違政協的要求,而被政協除名,他事後表示,在發表言論時,沒有想到自己政協委員的身份,只記得自己香港的公職。
我倒認為,解讀這種「身份失憶症」不難,好比方有些人,太太不在身邊,就會忘記自己是「有婦之夫」的身份,以為自己是「單身貴族」,肆無忌憚發展婚外情。在婚外情那一刻茪F魔,情迷心竅,把「有婦之夫」的身份拋諸腦後,但求痛快,這是選擇性失憶。當然這情況,同樣可以發生在「有夫之婦」身上。
回歸現實,發現自己不單是「有婦之夫」,還是「孩子的爸」,這些很重要的身份,怎麼會忘卻得了呢?如果你重視這個「身份」,你會無時無刻掛在嘴邊,繫在心上。
對於「出軌夫妻」,有人說,「離婚」是否重手了一點?第一次出軌,不是已經忍了多年嗎?怎麼這次再出軌,就忍不了?其實,忍了第一次,正是縱容了第二次,如果再忍,例必有第三次,造成慣性出軌,落重手是無可奈何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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