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gomery昨在結案陳詞指,郭炳江當年根本不知道許仕仁有「大花筒」的弱點,許為了減少繳付稅款,甚至「不交稅」,故未有向稅局申報他先後從郭炳江收得的顧問費用。Mongomery認為許仕仁純粹是瞞稅,絕非因為是賄款,此外若真屬賄款,郭炳江根本不用急於在許仕仁上任宣誓當日早上再入錢,因賄款在任何情況下也不會向政府申報。
Mongomery指郭炳江曾向父母承諾會照顧郭家各成員及公司利益、維持家庭和諧及遷就郭炳湘,因此他不會輕易違反承諾,行賄許仕仁令家族聲譽受損,郭炳江將需要支付給許的顧問費保密,純粹不想與大哥爭吵,令母親傷心。Mongomery希望陪審團體諒郭炳江出庭作供會緊張,郭已竭盡所能憶述事發情況,不是要取得滿分。
指炳江單純仁慈 不會挑戰兄
Mongomery指郭炳江為人單純、慷慨及仁慈,致力維護家庭和諧,他已解釋了支付給許的並非賄款,而且根據口頭協議繳付年薪1,500萬元顧問費給許仕仁,因許仕仁不是一個普通員工,而是德高望重的政治家,郭炳江確定許仕仁是「物有所值」的。Mongomery又指郭炳聯的日誌記錄了他與擔任新地顧問的許仕仁的接觸次數及日期,郭炳江又供稱會每隔日與許仕仁通電話,相信他們絕不會浪費時間在無價值的意見上。
Mongomery指如果控方認為郭炳湘是健康及有理性思考,為何不傳召他出庭作供,指控郭炳江是貪心及自私。事實上郭炳湘自1997年被綁架後,性格大變,經常誣衊公司同事,甚至郭炳江的妻子,自此郭炳江擔任「和事佬」角色,不會挑戰大哥,又應大哥的要求將妻子處理國金租約的權力交出,如果他是自私及貪心的人,一定不會這樣做。
兄患病 無即奪權證非自私
Mongomery強調辯方認為郭炳湘患病後,郭炳江沒有立即奪權,仍希望做「和事佬」,反映他並非自私。Mongomery又指郭炳江做善事不計較回報,視馬灣公園為教育社會的項目,象徵希望與和平。
控方曾質疑郭炳江有否於2003年及2004年分兩次支付合共600萬元顧問費給許仕仁,但Mongomery指郭炳江確實有紀錄證明這些付款,而且不可能是偽造,因為兩筆款項的支付方式與2005年4月的500萬元完全相同,如果偽造紀錄,便會與郭炳江希望保密的意願違背。
至於許於2007年收取的款項並不是來自郭炳江,郭炳江於2008年支付給陳鉅源的花紅及補償,也絕非要歸還陳鉅源墊支給許的款項。陳鉅源把一生貢獻給新地,又冒生命危險拯救被綁架的郭炳湘,但郭炳湘竟對他作出侮辱的攻擊,令郭炳江感到羞愧,於是給予陳700萬元作為補償,以表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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