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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左)介紹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在海外追逃追贓領域的主要工作,並回答記者提問。 張議元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實習記者 張議元 北京報道)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昨日在北京表示,通過中國和有關國家共同努力,反腐敗工作在國際上得到高度重視,政治氛圍已經形成,通過外交交涉和法律鬥爭,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等一批海外在逃人員被遣返回國。他警告腐敗分子,企圖通過外逃逃避法律責任是「癡心妄想」。
對於與美國、加拿大等外逃腐敗分子集中的國家開展合作,徐宏說,目前,外交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司法執法合作磋商,為對外開展追逃追贓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
自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於1998年成立以來,中美在許多案件上合作成功,徐宏稱,2004年4月,通過JLG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將涉嫌侵吞中國銀行數億美元資金的主犯余振東從美國遣返回國。
今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產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重點追繳和返還腐敗犯罪資產,雙方希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在個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實質性成果。
貪官視加國為「避難天堂」
徐宏介紹稱,加拿大一度被外逃貪官視為「避難天堂」,在中加兩國開展追逃追贓合作中,加方向中國遣返了潛逃12年的賴昌星,遣返了合同詐騙犯曾漢林,為李東虎、李東哲回國自首提供了協助。中國前駐奧地利大使楊成緒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表示,追逃需要法律依據,在賴昌星一案上,使館需要向當地的司法機關提供賴昌星的犯罪證據,還要了解加拿大的相關法律。
楊成緒指出,在推動合作的過程中,一方面,使館要讓中國負責人士了解到加拿大「寧縱勿枉」的司法精神和背後的利益考量;另一方面,還要贏得加拿大對中國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制度的基本信任,爭取加方認同。經過多年談判和權衡,賴昌星最終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國,面對法律的審判。
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
徐宏指出,西方發達國家是中國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中國先後與法國、西班牙、澳洲、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發達國家簽訂引渡條約;與美國、加拿大、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澳洲、新西蘭、英國、比利時簽訂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截至本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
「今年以來到現在,我們已經完成10項引渡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談判,一年之內完成這麼多談判,前所未有。」徐宏說。
徐宏並介紹稱,目前中國與加拿大正準備簽署「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定。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國際執法合作特別協調員孫昂表示,這項協議生效後將對中加兩國腐敗資金的追查追討和返還提供更寬厚的條件。
此外,外交部將繼續推進雙邊司法合作類條約的締約工作,擴大完善國際追逃追贓法律合作網絡,運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多邊公約開展追逃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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