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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港澳籍人士獲頒人民陪審員證書。本報廣州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彥英 廣州報道)隨�蚍s州南沙新區進一步發展,內地與香港澳門的人員往來和經濟交流日趨頻繁,南沙為此建立港澳商會協調機制。南沙區日前首次向王明焱等5人頒發港澳籍人民陪審員證書。這是南沙法院結合《南沙新區條例》及人民陪審員的「倍增計劃」,在南沙新區試行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制度。
需統戰部門首允 守法表現良好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南沙法院按照最高法院2013年確立的陪審員「倍增計劃」,此次共增選74名人民陪審員,其中首批獲得任命的共36名陪審員,該5名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即涵蓋其中,而接下來的其他38名陪審員候選人也已經通過公示環節,將於近期獲得正式任命。
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程序通常包括公開報名、資格審查和任命等環節。在報名方式上,有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兩種。此次港澳籍人民陪審員的選拔採取後者,即在確定名額後,與區委統戰部門聯繫,徵得統戰部門的支持,按照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由統戰部門推薦5名在南沙地區工作或居住、且表現好、遵守我國法律、無違法記錄的港澳居民作為候選人。
據南沙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虓s區進一步發展,內地與香港澳門的人員往來和經濟交流日趨頻繁,將會繼續加大對個案的先行先試力度,在內陸與香港澳門之間相互調查取證,查明港澳法律的新途徑,以及民商事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方面積極探索,擴展區際司法互助範圍,維護兩地法院判決的權威,實現當事人最大權益的保護。
據悉,自8月19日起,南沙法院已經相繼與香港南沙聯誼會和澳門南沙商會正式簽署會商紀要,分別建立涉港和涉澳民商事案件商會協調機制。以定期聯絡和信息通報為基礎,以商會組織為紐帶,搭建起有效預防和化解涉澳民商事糾紛的平台。港澳商會協調機制包括定期信息通報機制、訴前矛盾化解機制、訴中聯動調解機制、訴後執行協調機制、聘任港澳籍人民陪審員和司法監督員、延伸法制宣傳服務、聯絡人和工作台賬制度等七個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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