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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鐵男在庭審中落淚說「對不起」。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昨日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此間著名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劉鐵男存在四個輕判情節,無期徒刑量刑適中,判決妥當。
洪道德指出,劉鐵男四個輕判情節包括:受賄金額3,500多萬元,該數額並不算太多;案發後劉及其家屬主動退繳所有涉案贓款及贓物;劉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且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劉受賄行為沒有帶來太多間接損害,至少目前看沒有太嚴重的實際性損害。在此處,這位權威專家舉例指出,劉犯罪行為不同於原藥監局局長鄭筱萸,鄭的犯罪行為已經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和損害,所以被判處死刑。「如果劉的犯罪行為也造成了環境污染等實際性損害,判決應該會更重。」
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劉鐵男當庭表示不會上訴,洪道德稱,同所有犯罪嫌疑人一樣,劉鐵男還有十天的上訴期,如果在十日之內劉鐵男不上訴,那麼無期徒刑就會成為劉的最終審判結果。
劉鐵男在辦案期間結合自身教訓,為從制度設置的源頭上預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提交《關於發改系統項目審批環節防範腐敗問題的若干建議》,為自己爭取輕判。對此,專家和法院皆認為,此項屬於認罪、悔罪的具體表現,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立功情形,不構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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