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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昨日在政總東翼前地發起請願,逾30名成員及市民手持標語及橫額,希望當局增撥資源加強為施虐者提供輔導。郭兆東 攝
未反映實況籲增支援 團體憂警改變政策難反映嚴重性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兆東) 家庭暴力及性暴力新呈報個案與日俱增,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轄下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聽證會,就家暴與性暴力定義、識別及評估,邀請多個關注團體發言。對於有團體批評警方刻意淡化家暴嚴重性,警方指對於個案一視同仁處理,當涉及恐嚇時,會循刑事方向處理。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相信個案數字只屬冰山一角,未能反映實際情況,呼籲加強有關教育及支援家庭輔導的工作。
據社署資料顯示,去年首9個月新呈報虐待配偶及同居情侶數多達3,012宗,按推算將超越2013年全年3,836宗。然而警方自2009年接獲舉報後,按案件嚴重性界定為「家庭暴力刑事」、「家庭暴力雜項」及「家庭事件」,多個團體昨日在立法會小組會議上,關注警方做法令新舉報虐待配偶或同居伴侶個案由2008年全年6,843宗,大幅下跌至2012年1月至9月1,974宗。有團體質疑,警方改變政策後,無法有效反映家庭暴力案件的嚴重性,甚至是刻意淡化家暴嚴重性,希望當局與社工界商討合作方案,正視家暴性暴問題。
婦團盼當局統一家暴定義
亦有團體批評社署政策沒有區分跨性別性暴力,令現有呈報數字無法反映同性暴力的情況。有委員則關注,涉及精神虐待案件,因不屬於肢體暴力性質,僅會被分類為「家庭事件」, 導致案中受害人無法根據條例申請保護令。
其中和諧之家表示,性暴及家暴新呈報個案只屬冰山一角,建議當局應有更清晰定義,在醫院及學校推行普遍篩查以盡早識別。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中心憂慮警方對家暴定義,與社福界不一致,以致實況未獲如實反映,希望當局有統一定義。
顏汶羽倡推「一警署一社工」
民建聯家庭事務委員顏汶羽亦表示,社署數字只顯示部分事實,當局應加強教育及支援,另因應過往不少施虐者為男性,港府應宣傳正面的男女倫理,保障婦女。他續指,當局應評估支援模式,前線警員未必有足夠訓練處理家暴,建議警方提供培訓計劃,並推行「一警署一社工」計劃,協助警方處理家暴個案。
警:所有個案一視同仁處理
警務處總警司 (刑事支援)夏明智回應指,將家暴定義分為3類,是希望擴大範圍,以容納更多受虐個案。他強調,所有個案均一視同仁處理,當前線警方接獲個案時有指引跟隨,若發現個案有家暴前科,會交由同一隊隊伍跟進。
他續指,由於個案不同,前線警員有時需要自行下判斷,強調警方相當重視家暴問題,當涉及恐嚇時會循刑事方向處理。
勞福局副局長蕭偉強表示,當局絕不容忍家暴及性暴力,過去數年持續投入逾23.4億元財政支援,以加強對家暴受害人的支援,包括推出各項培訓及住宿計劃。當局針對情報工作,近年亦有加強宣傳,及爭取資源。社署助理署長馮民重則指,去年已為處理家暴個案向逾7,000名同事提供培訓。
此外,民建聯昨日在政總東翼前地發起請願,逾30名成員及市民手持標語及橫額,希望當局增撥資源加強為施虐者提供輔導。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相信個案數字只屬冰山一角,未能反映實際情況。
她指出,除身體和性暴力的行為外,言語侵犯、精神虐待和經濟封鎖等亦屬於暴力的一種,認為社會及政府應該正視問題,必須加強有關教育及支援家庭輔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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