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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自貿區涵蓋三個片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俊峰 廣州報道)廣東省法制辦日前公佈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版本為廣東省商務廳的送審稿。內文顯示,廣東自貿區擬實施的負面管理清單模式、一口受理機制、境外投資備案制、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等均參照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經驗,並在此基礎上融入了多年來在CEPA框架下粵港澳深度合作、共同發展的創新成果。
在管理體制方面,送審稿明確了「設置自貿試驗區的省級管理機構和各片區管理機構」,廣東省政府成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協調機構,作為省級領導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制定自貿試驗區法規政策、發展規劃,統籌指導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研究決定自貿試驗區發展重大問題。同時,省政府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機構。
由於自貿試驗區涵蓋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橫琴新區三個片區,在設立省級管理機構的同時,設置各片區管理機構將更有利於管理。送審稿指出,按照精幹高效原則,依托現有管理架構,設立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機構,作為所在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屬地範圍內的自貿試驗區具體事務。各片區管理機構職責分別由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依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三片區行使省級管理權限
按照送審稿的要求,將來會有更多的省級管理權限下放到三大片區。送審稿明確,在領導協調機構的統籌協調下,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片區管理機構行使省一級管理權限的要求,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權限。同時,各片區將實現「協同發展、錯位發展」。
此外,「粵港澳深度合作機制」在送審稿上有專門章節。該章節規定,在服務業擴大開放方面,明確自貿試驗區在CEPA框架下實施對港澳更深度開放,重點在金融、商貿、專業、科技文化和社會等服務領域,暫停、取消或者放寬對港澳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等准入限制措施。
另外,金融創新政策也在意見中得到具體體現,比如推進自貿試驗區與港澳地區在跨境人民幣業務領域的合作和創新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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