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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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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陳文敏是否港大副校長合適人選


楊志紅 全國政協委員 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會長

對於戴耀廷這樣一個在本港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香港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怎麼能出任負責港大人事管理的副校長?陳文敏身為法律專業的教授,本應最懂得法治原則,但他卻多次發表文章和言論,公開支持違法「佔中」行為,也令人質疑他是否會具有強烈的政治立場而難以客觀公正地履行副校長的職責。港大不是沒有賢能之才,若將備受質疑的陳文敏升遷為副校長,便違背了選賢與能的政治倫理。

有消息指港大任命負責人事和資源的副校長,程序已經展開,港大法律學院原院長陳文敏或將出任港大副校長,社會各界廣泛質疑,在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重政治、輕學術」,不務正業,研究項目僅有46%達三星至四星的「卓越標準」,遠低於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64%,更有3%研究屬劣等的「U級」,由2002年至2014年任院長達12年的陳文敏責不可卸。

陳文敏拖累法律學院評分急跌

在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縱容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組織違法「佔中」,非但沒質疑他無法履行教職,仍然支付高薪厚酬,更為對方有關「佔領中環」的書寫序,陳文敏甚至還捲入戴耀廷匿名捐款醜聞。另外,陳文敏本人也多次公開支持「佔領中環」,及曾兩度被澳門拒入境。陳文敏還是「禍港四人幫」之一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牽頭組織的「香港2020」的重要成員。倘港大委任涉嫌包庇戴耀廷搞違法「佔中」的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就應向公眾交代是否「反中亂港」者就可獲得「高薪厚祿」。

陳文敏傳即將出任負責港大人事管理的副校長,陳日後管理黜陟陞遷,但他對戴耀廷的姑息及縱容,令人質疑他若出任副校長,將在人事上肆行藏奸縱邪,縱容教職員不務正業鼓動違法。戴耀廷自2013年1月提出「佔中」以來,兩年間幾乎全身投入行動之中,並且為策動「佔中」與外國勢力過從甚密,他先後不下數十次,分別會見至少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澳洲和日本等6個駐港領事館人員,為何一個法律教授竟要與外國使節私下討論公民投票或「佔中」行動?證明策動「佔中」及勾結外國勢力才是戴耀廷的正職。

儘管戴耀廷兩年間不務正業,但陳文敏卻縱容和包庇戴耀廷隨意停止教學工作,而外出搞違法「佔領」活動。去年有一班港大法律系的學生家長去信大學管理層,質疑戴耀廷花大量時間處理「佔中」事務,認為戴無法履行副教授的工作,但身為戴耀廷上司的陳文敏一直放任自流,堅持「放生」戴耀廷,讓他參與「佔中」後迅即復課,甚至還批准他「休假半年」,不用教書,只需專注關於「法治與法律文化」的研究工作,讓他「潛水」避風頭。對於戴耀廷這樣一個在本港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香港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他怎麼能出任負責港大人事管理的副校長?

2013年5月,戴耀廷曾向港大提供145萬港元的「匿名捐款」,其中80萬元捐給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作為「佔中公投」經費;35萬元捐給人文學院,用作聘請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執委向梓騫協助「佔中公投」;而30萬元由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接收,他在一封電郵指自己收到匿名的30萬捐款,陳文敏明知戴耀廷交來的捐款是匿名者捐出,其來路不明且有違大學接收捐款的指引,但他依然收下並要求港大職員為此另開會計賬項。鑒於他包庇縱容戴耀廷不務正業,並為戴耀廷《佔領中環-和平抗爭心戰室》一書撰序推介,令人質疑他收下戴耀廷的匿名捐款是否存在對價關係,是否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管理一塌糊塗 如何當副校長?

陳文敏身為法律專業的教授,本應最懂得法治原則,但他卻多次發表文章和言論,公開支持違法「佔中」行為,也令人質疑他是否會具有強烈的政治立場而難以客觀公正地履行副校長的職責。例如,去年9月學聯發起反對全國人大「8.31」決定的罷課時,陳文敏聲稱「這(指人大決定)對香港是一個很壞的決定」,「同學為爭取民主而罷課,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當違法「佔中」事件發生時,陳文敏又表態支持,聲稱「佔領運動不會影響市民對法制的看法和理解」,「無證據顯示『佔領』運動對法治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當法庭發出禁制令後,陳文敏還聲稱「佔領」者的做法沒有影響法治。陳文敏知法卻煽動犯法,違反法律學者操守,更遑論出任港大副校長,那是荒謬之極的事。

港大作為學術和教學地位崇高的香港最高學府,每年又有特區政府提供數十億港元的公帑支持,理應選擇委任一位客觀公正,備受各界認同,有很強行政能力的人士來出任負責行政事務的副校長,以便協助校長推動校政,讓廣大教師和學生專注教學、科研和學業,從而令港大這塊百年金字招牌持續成功。而陳文敏是否這樣的合適人選,令人有充分的理由質疑。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在中國最早的政治典籍《禮記》中,就強調必須選拔道德高尚及能力出眾者為公眾服務。作為一種政治理想,西方也稱賢能政治為精英政治,與民主制一樣古老。在古希臘,柏拉圖就曾在《理想國》中對一種賢能政治的理想進行了辯護。美國的開國元勳和約翰.斯圖亞特.密爾、托克維爾等19世紀的理論家,曾提出將民主制與賢能政治相融合的政治主張。港大不是沒有賢能之才,若將備受質疑的陳文敏升遷為副校長,便違背了選賢與能的政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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