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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認為香港大學條例說明校監由行政長官出任,這已是香港的法律,沒有修改的必要。 資料圖片
批「指控」無證人無證據 指校委會組成不需改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關於特首梁振英被指稱「干預香港大學遴選副校長」事件,本身是大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報章提及的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卻表示沒有接過特區政府或梁振英本人的來電,在沒有證據及證人下,有關「指控」並沒有意義。至於有人稱應該檢討特區政府在大專院校的角色,她認為,香港大學條例說明校監由行政長官出任,這已是香港的法律,亦是繼續沿用回歸前的法律,沒有修改的必要。
譚惠珠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梁振英已重申沒有干預港大遴選副校長的工作,也沒有要求任何人聯絡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很多報章上提及的校務委員會委員也表示沒有接過特區政府或梁振英本人的來電。她認為,被點名的人也說明沒有受干預或收過來電,因此再重複這些「梁振英干預港大遴選副校長」的論調,是沒有證據,也沒有證人,有關「指控」是沒有意義的。
校監權力非過大
對於有人說應該檢討特區政府在大專院校的角色,又稱行政長官擔任所有大學校監及有權委任校董,是「權力過大,並不恰當」。
譚惠珠對此認為,每一所大學都有一條法律規管,香港大學的條例指出,校監由行政長官出任,而行政長官缺席時,則依照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由其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人出任署理校監,署理校監具有校監的一切權力和職責。她強調,這已是香港的法律,亦都是繼續沿用回歸前的法律,沒有修改的必要。
譚惠珠續指,每所大學均由大量納稅人所繳的稅款支持,應該符合香港的教育和發展的需要,而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有7名由校監委任而不屬於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而其中一人獲校監委任為主席,這也是香港大學條例的規程。其實,香港不少專業團體的理事會,都規定有不屬於其專業的社會人士參與,現今社會的發展趨向,是容許更多的社會人士參與專業團體的理事會,可以使會務更公開,更切合社會的期許。大學裡有校監委任的社會人士,可以使校務更公開,並將社會各界對大學的期盼或自己在社會上的經驗或專長,帶入大學之中。
譚惠珠認為,推薦法官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也設有席位,給社會人士參與其工作。不少社會人士都是由行政長官委任,大學也不例外。她說,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既然是依照香港大學條例組成,就沒有改變的必要。
蔡素玉批反對派說非成是
港大生物系舊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素玉表示,梁振英已公開表明沒有以任何方式介入事件,並指梁振英作為校監,即使他真的如報道所述,詢問部分校委關於遴選副校長的事宜也是無可厚非,「我作為舊生或者普通市民,都可以畀意見啦,如果佢(梁振英)問鵀傖A問題?」她續說,遴選委員會現階段仍未提出人選,校務委員會也未討論到委任副校長一事,故有人聲稱梁振英於現階段干預校務是沒有可能。
蔡素玉又慨嘆,自己由上世紀70年代入讀港大,畢業至今已40年,從未見過港大像這數年般於政治上那麼撕裂、分化,批評反對派現今動輒就對校務變動提出質疑,並把自己以為的所謂「真理」說非成是,更對其他提出真正道理、理據的人大肆抨擊。她又指自己並不認識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但聽到有不少舊生對陳文敏的學術資質及處理校務方面有疑問,質疑他能否勝任副校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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