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南丫海難的兩名船長判刑,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詳細考慮判刑理由及主控官的檢控報告,以決定是否需要作出任何跟進行動。
發言人解釋,陪審團裁定無罪的案件,律政司無權提出上訴,但如果案件出現法律問題,交予上訴庭給予意見,律政司可就判刑向上訴庭提出覆核的要求。
對於家屬希望當局盡快披露海難內部調查報告,律政司發言人指,案件審訊雖已結束,但仍須考慮兩名被告會否提出上訴、重審的可能性及將來可能有的刑事程序,律政司會不斷考慮所有相關程序的進展,在適當時間進一步披露有關調查報告。
律政司又表示,刑事檢控科已接近完成研究相關證據及法律問題,預計本月底前就是否提出刑事檢控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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