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特區政府將警方購買水炮車的撥款納入財政預算案中,反對派質疑此舉是「繞過立法會」。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日表示,每部水炮車不超過預算,毋須經過委員會審議,而議員在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已表達意見,不認同「繞過立法會」的說法。
葉國謙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警方計劃以2,700萬元購買3部水炮車,每部的採購價錢不超過1,000萬,故毋須經過保安事務委員會審議。議員在討論預算案的財委會特別會議,已就將有關撥款納入預算案表達了意見,故他不認同反對派「繞過立法會」的說法。
反駁黎廣德危險論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在同一節目中稱,警方沒有公布擬購買的水炮車規格,而自己研究後發現水炮車「威力強大」,水柱倘正面射擊民眾時, 會令民眾飛彈墮地撞到頭部而致命,倘水柱射向地下,濺起雜物時也會擊傷民眾。
葉國謙反駁指,各種武器如催淚煙都會有不同殺傷力和危險,不能說有危險就棄用,又質疑為何示威者可以使用手機光照射警員眼睛而不受爭議,但警方使用適當武力就不可以。
黎廣德其後被主持質疑,西方民主國家也有水炮車,證明水炮車在民主社會有實際需要。黎廣德頓時支吾以對,只稱香港路面狹窄、示威場面混雜且有旁觀者及記者等,即被主持反駁:「呢啲情況個個國家(及地區)都有,韓國無記者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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