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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居住粉嶺的嶺南大學一年級男生,1月11日凌晨在上水港鐵站外牆,以黑油噴上「光復上水」字眼,遭途經休班警員發現並上前喝止,男生逃走期間拳打警員面部,終被拘捕。他昨承認刑毀及襲警兩罪,求情指因水貨客造成不便及滋擾,感深惡痛絕,但承認表達方式不當。裁判官下令先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許被告保釋至下月5日判刑,並需支付維修清潔費1,000元。
辯方求情指18歲被告楊浩誼已感後悔,希望裁判官體恤他年輕血氣方剛。裁判官張志偉表示襲警罪雖嚴重,但不可一概而論,需考慮事件因由及被告情況,認為應給予知錯的年輕人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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