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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PER LEE,出版: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當數今年最受矚目的作品,未出版,已轟動。像Harper Lee這樣一位作者,一生成就兩部作品,第一部作品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國現代文學經典,以八歲女孩Scout的眼光,講述在保守的南方小鎮,擔任律師的父親Atticus被指派為強暴白人少女的黑人疑犯辯護,對小鎮、對她們家、受害者與疑犯家庭帶來了莫大影響。全書對社會、人性、法律、風俗各層面的刻畫筆力透紙。第二部作品卻讓讀者一等就是50年,如今出版,作者已近九十歲。但這本書其實早在To Kill a Mockingbird未發表前便已完成,嚴格意義上是Harper Lee的第一本創作,只是當時她不滿意而將原來的手稿束之高閣。故事描述20年後Scout從紐約返鄉探望父親,Go Set a Watchman書名出自《聖經》以賽亞書,而「守望者」,指的便是當年勇於為黑人辯護的律師Atticus,背景依舊是美國50年代那個保守、充滿種族歧視的南方小鎮。拜讀發表過「作家不應與人親近,那是藝人的工作」的言論的Harper Lee,於50年前便已完成的作品,才能真正了解,經典是經得起時空考驗的,Atticus回覆女兒為什麼他要替黑人辯護的至理名言:「一個人的良知不需要遵從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如今讀來,更是振聾發聵。■圖文: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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