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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月牙泉。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生態環境脆弱,客流洶湧的內地景區甘肅敦煌,亦曾遭遊客「留名」刻字。為更好地保護和開發敦煌獨特的歷史文化和自然資源,甘肅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近日成立《敦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立法領導小組和立法起草工作小組。這意味着歷史文化名城敦煌的保護將有法可依。
敦煌是古絲綢之路的樞紐城市和商貿重鎮,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於1986年被國家命名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莫高窟、鳴沙山等景點馳名中外,敦煌以其兼收並蓄和輝煌燦爛的文化而聞名世界,吸引着眾多遊客參觀遊覽。
與人潮洶湧的客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敦煌地域狹小且處於沙漠綠洲地帶,水資源總量小,生態環境非常脆弱,自然環境承載力與旅遊業快速發展之間存在落差。這些矛盾和現實挑戰將逐步得到改善。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多部門正通過法律形式來保護敦煌的未來,尤其是保護敦煌的歷史文化遺產和珍貴的自然生態資源。目前,《敦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正在起草當中。
甘肅金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小方認為,內地已有西安、北京、南京、福州等城市制定頒布單項的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這些法律的出台,強化了這些古城在歷史文化傳承方面的保護力度。「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遺產,敦煌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立法保護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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