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商界多年來就有薪產假利弊爭論不休,澳洲政府社會服務部在今年3月一份報告則指,有薪產假雖然可能推遲女性重返職場的時間長達半年,但長遠計會增加女性重返崗位的機會,同時由於工作和收入受到保障,女性在產假期間承受的生理和心理壓力明顯減少,整體上有助提升她們工作生產力。報告又指,有薪產假對促進低收入母親重返職場方面,效果尤其顯著。
澳洲的有薪產假制度容許母親在嬰兒出生首12個月內,申請18星期的產假,期間支取最低工資。澳洲總理阿博特此前提出新方案,容許年薪低於15萬澳元(約92萬港元)的女性員工享有26星期全薪產假,引起各界激烈反對,迫使他2月放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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