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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歐陽文倩)被指擬收受國際炒家索羅斯捐款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在去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已爆出曾接收145萬元鉅額匿名捐款的醜聞,其中部分資金更被揭用於「佔中公投」。「佔中三丑」之一的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其上司、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更涉嫌公然違反大學和廉署捐款的規定。據悉,港大審核委員會今年3月已認定該些捐款和經手人「有問題」。
來歷不明捐款涉145萬元
有網民去年10月發放大量涉及「佔中三丑」戴耀廷、朱耀明、陳健民,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的機密電郵,爆料指戴耀廷於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向港大不同部門作出4筆合共145萬元來歷不明的「秘密捐款」。包括陳文敏經手、用於舉辦「政制發展和法治教育」的30萬元;用於所謂「佔中公投」的80萬元資金;兩筆分別20萬元及15萬元予人文學院的捐款,以支持院方進行信仰與法律研究,及聘請人文學院研究助理向梓騫。
「捐款門」醜聞曝光後,學界及社會輿論譁然,因為廉署規定大學捐款不能「匿名」,戴耀廷和陳文敏的行為涉嫌違反廉署反貪規定。「捐款門」也暴露了港大的管理問題,教授不務正業搞違法行動,更把來歷不明的捐款引入校園;有人知法犯法,明知捐款有問題,卻聽之任之,甚至「鼓勵」包庇下屬策動違法「佔領」;有人自稱「民調專家」,卻多次涉嫌收錢搞民調,斷送港大聲譽。
陳文敏戴耀廷醜聞纏身
面對公眾壓力,港大校務委員會隨即就事件進行調查,相關審核委員會今年3月指出,該些捐款和經手人有問題。港大校務委員會前日繼續審議「秘密捐款」一事的審核報告,有消息指,報告點名質疑約10人,其中經手30萬元捐款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亦在其中。
報告指,陳文敏向校方申報捐款時未有填寫捐款人資料,不符校方預期標準(expected standard)。不過,消息指,陳文敏反駁有關指控,稱大學「沒所謂的預期標準」。有委員認同「預期標準」的定義不清晰,對預期標準和法律標準(legal standard)的分別感到模糊,但也有委員不接納其解釋。
「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也被指接受匿名捐款不符大學指引或預期標準,而他聘用研究助理一事也違反了捐款者意願,且未有知會大學人事部,同樣不符合「慣常做法」。戴耀廷回應稱,他「不明白」其做法如何被「演繹」成不符合預期標準,又聲言大學並無研究人員調職的「慣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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