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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潔敏
香港文匯報訊 昨日法庭通過傳喚證人蔣潔敏出庭作證,宣讀、出示李春城等人證言、司法檢驗報告等,證實周永康濫用職權,要求蔣潔敏、李春城為周濱、周鋒、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非法獲利21.36億餘元。
蔣李受賄數千萬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被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在今年4月中旬開庭審理。蔣潔敏在最後陳述時全部認罪,並稱自己犯下滔天罪行,無比痛心疾首。案件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蔣潔敏2004年至2013年間利用擔任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索取或非法收受單位和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逾1,403萬元。
此外,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案今年4月2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控方指李春城在擔任成都市市長和市委書記期間,曾在周永康授意下為人謀利。李春城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979萬元。合議庭擬依法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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