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稱「非遺」)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自2005年中國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普查以來,中國共有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美術、傳統戲劇、曲藝、傳統技藝等10大門類共4,110項被納入了非遺保護,一度掀起申遺浪潮。從2006年起,國務院決定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 2011年6月1日,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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