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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長忽略為小孩子的眼睛做防曬措施。 李穎宜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穎宜)暑假是孩子投入各項戶外活動的黃金時間,但本港夏季的紫外線(UV)指數長期處於高水平,久曬會傷身。一項調查發現,家長重視皮膚防曬多於眼睛,近四成家長沒有為子女的眼睛做防曬措施,且有近九成家長不知道子女18歲前是人一生中吸收最多紫外線的時候,故眼科視光師提醒家長,在子女嬰兒時期已要做好眼睛防曬,有助減低他們長大後患上嚴重眼疾的風險。若孩子不願意戴太陽眼鏡,戴帽也可收防曬之效。
香港執業眼科視光師協會於今年6月進行「家長對學童眼睛防曬認知調查」,以問卷訪問了1,674名小學生的家長。昨日公佈的調查發現,學童除體育課外,每星期平均有4小時在戶外活動。雖然有75%家長會為學童做防曬,不過當中高達73%人只會為子女做皮膚防曬;39%家長表示,沒有為孩子採取任何眼睛防曬措施。此外,41%家長指,子女無太陽眼鏡或有防紫外線鏡片功能的眼鏡;即使有太陽眼鏡,平均10次外出,僅3次會戴上。
「陽光不刺眼,不代表不需要防曬」
協會前會長鄭偉雄分析,家長們普遍就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認識較多,對眼睛傷害的認知較薄弱。他舉例指,調查發現有66%家長誤以為紫外線高的時候才要做眼睛防曬,「但其實陽光不刺眼,不代表不需要防曬。」另只有11%家長知道18歲前是人一生中吸收最多紫外線的時候。
兒童瞳大晶體薄易曬傷
調查又顯示,27%家長指學校不容許戴太陽眼鏡或可變色鏡片的眼鏡;19%家長認為孩子戴太陽眼鏡很裝模作樣,恐被人標籤。協會外務秘書蕭志忠卻指出,兒童的瞳孔比成年人大,其晶體亦比成年人單薄和清透,所以紫外線更容易照進視網膜,長遠會傷害眼睛。
協會會長鄭偉澤提醒家長,應選配有信譽的公司和品牌出品、具有「UV400」標籤的太陽眼鏡,灰色或茶色鏡片較佳。
家長鄭太指,會與女兒一起選購太陽眼鏡,但其7歲女兒「貪靚」,多數會以款式為挑選準則。荃灣商會學校校長周劍豪表示,若有家長要求校方讓子女戴太陽眼鏡,他會與家長進一步商討,以了解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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