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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去年10月17日非法「佔旺」期間的「重奪旺角」晚上,一名電腦程式員被控兩度襲警,被告早前否認控罪。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陳炳宙昨日指兩名警員作供說法奇怪。由於控方未能舉證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報稱遭被告張德全(29歲)用手推到膊頭的警員陳東安,在作供時不斷忘記事發經過。陳官昨日質疑他「好似腦海一片空白,予人捏造事實而忘記的感覺」。
至於報稱遭掌摑的警員賴建鋒,在作供時承認記事冊內容出錯,但沒有位置修改。陳官昨再質疑他:「點會無位改?」呈堂片段可見,被告由被制服至帶上警車都沒有掙扎及反抗,陳官認為被告不會無緣無故在警車上掌摑賴。
兩名警員均稱不能在呈堂片段中認出自己,但陳官在小心細看多次後,發現片段能清楚見到姓陳警員的容貌及姓賴警員的膊頭編號。陳官指呈堂片段中的激烈動作,能顯示片段沒可能經過天衣無縫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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