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丑」戴耀廷於去年10月被揭發向港大不同部門作出4筆共145萬元、來歷不明的「秘密捐款」,包括由陳文敏經手、用於舉辦政制發展和法治教育的30萬元;予港大民研的80萬元捐款;兩筆分別 20萬元及15萬元予人文學院的捐款,支持院方進行「信仰與法律研究」,及聘請研究助理向梓騫。
事件引起社會譁然,港大於去年底決定由審核委員會調查事件,最終戴耀廷、陳文敏及鍾庭耀一概被判「罪成」。該份報告指出,大學指引寫明「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不過犯事者戴耀廷在處理捐款時不願公開「秘密捐款」來源,被校方追問了6個星期才「交出一個名字」,被指有關行為「不符預期標準」。接受 30 萬元「秘密捐款」的陳文敏和 80萬元「秘密捐款」的鍾庭耀亦被指做法「不符預期標準」。
報告指出,是次「秘密捐款」一事中,包括「高級學者」在內的涉事人「行為不符預期標準」,再加上大學欠缺清晰指引,認為管理層有必要對此「採取行動」。報告連補充資料於4月完成,今年6月30日終於公開,校委會決定轉交大學管理層跟進事件。不過,至今校方仍未作出任何公佈,亦未見有任何被指「不符預期標準」的犯事者受罰。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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