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自明、陳庭佳、鄭治祖) 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及副教授戴耀廷等,因為早前被揭收受來歷不明的「秘密捐款」而受到處分。香港社會各界批評,陳文敏及戴耀廷涉嫌將「政治捐款」引進校園,嚴重損害校譽,質疑校方處理手法過輕,毫無警嚇性作用,促請兩人應主動承擔責任,盡快引咎辭職。
盧瑞安:應予重懲 以正視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批評,陳文敏及戴耀廷作為港大高級職員,竟涉嫌收受「政治捐款」,事態非常嚴重,校方理應嚴懲兩人,「大家都很清楚事件背景。事件肯定是疑團重重,但兩人至今竟拒絕向公眾交代事件,事態嚴重。我認為校方的處理手法未免太過輕率,甚至是將事件簡單化。在香港政治複雜的形勢下,校方更應該『治亂世,用重典』,加重懲罰,以正視聽,讓社會明白不可將『政治性捐款』引進校園。」
馬恩國:禠奪教職 匡正校風
大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直斥:「目前的處理手法非常不恰當。」他續指,戴耀廷涉嫌收受金錢進行違法行動,涉嫌刑事罪行,他更離譜地利用副教授身份在校園「搞政治」,「若大律師涉嫌違規,都不得再擔任資深大律師。唔知校方係咪受壓,抑或避免公眾不滿,而作出較輕的處理手法。我認為應該禠奪其教學資格,停佢職!」
馬恩國又指出,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是英美與中國於香港的治權之爭,前者為何一定要讓陳文敏做副校長,是由於教育界是很重要的陣地,尤其在香港政治光譜上,法律是建制派多年來都失守的地方,香港培育出來的律師縱有專業資格,卻沒有一種認同國家的心態及理念。
顏汶羽:警嚇違規 珍惜聲譽
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認為,若港大完成有關調查後,發現任何人涉嫌違反大學的捐款規定,包括接受「政治性捐款」,校方理應作出具警嚇性的懲處,「大學的校譽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性捐款』不僅影響學術自主,更嚴重損害港大校譽。現時校方的處理手法是過輕。違規的教職員理應向受影響的同事、學生、校友致歉,並應主動承擔責任。」
周融:內部洩密 校長需負責
「幫港出聲」發起人周融對中央管理小組的決定感到奇怪,並指市民或會覺得港大「放生」、「輕手」或置之不理。他又表示校委會前晚會議結束後不久,就有會內消息流出,指校委會不會等待首席副校長,質疑有人存心披露這些原本要保密的內容,是企圖「保住」陳文敏的政治手段,令公眾覺得陳文敏會當副校長。
他認為港大事件發展至今日這步田地,內部似乎出了很多問題,校長馬斐森一定要負責,但馬斐森卻對大量保密內容流出「一瓥ㄤL驚奇、一瓥ㄤL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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