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國家倡議「一帶一路」發展戰略,袁國強昨日指出,香港法律界及仲裁界從中可與內地企業合作,更可將業務擴展至「一帶一路」沿線60多個國家或地區,是很好的「走出去」機會。他又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發展程度不同,建議制定一套兼顧「一帶一路」情況的爭議解決機制,令國家從中增加話語權。
與內企合作達雙贏
袁國強在新華社昨日發佈的專訪中表示,香港法律界和仲裁界完全可以跟內地企業一起,在「一帶一路」推進過程中互相合作,達至雙贏。他分析指,當內地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拓展業務時,可能會有投資或法律方面的風險,香港法律界或仲裁界就可與他們合作,包括協助他們了解當地法律環境、草擬和履行合同條文等, 「同時,這對香港法律界也是很好的『走出去』的機會,有一定的經濟收益。」
他指出,隨荌禤a和亞洲經濟的迅速發展,國家在全球經濟活動中的參與度愈來愈高,但現有的國際商貿機制仍主要由西方國家制定,由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發展程度不同,建議制定一套兼顧「一帶一路」情況的爭議解決機制,當未來修改現有規則時,國家是否可以多一些影響力或話語權,便應在兼顧國家發展和亞洲共同利益的大前提下加以考慮。他續指,從正面角度而言,這也可令整個世界的商貿規矩得到改善。
積極推廣香港法律服務業的袁國強又說,律政司會撥出位於舊政府總部的律政中心部分地方,供本地及國際法律相關組織作辦公地方及相關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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