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1歲男侍應於去年11月非法「佔旺」期間,非禮一名在「佔領」現場認識的12歲男童,保釋期間又在醫院非禮另一名14歲男童,他早前承認兩案共3項猥褻侵犯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因被告先取信於受害者再非禮,屬違反誠信需加刑,判被告監禁9個月。被告父親呈求情信指兒子犯案,自己「有愧於天地」。
被告為31歲侍應董法賢,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董有預謀犯案,以朋友形式接近受害者,有違誠信,但考慮到他認罪使男童無須出庭頂證,終判首案兩項控罪各判監3個月、同期執行,醫院非禮案則判監6個月,兩案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9個月。
12歲童「佔」區遇「狼」 面書洩行蹤
案情指出,首案12歲事主X去年11月18日因欠交功課,怕被父母責罵,放學後獨自徘徊街頭,當晚更與雙程證男子露宿在天橋底。X於翌日(19日)晚上前往旺角非法「佔領區」遇上被告。其後因為下雨,兩人進入帳篷內閒談,其間被告曾把手放在事主肩上。
後來X因身上沒有錢,遂跟隨被告到被告友人的油麻地寓所過夜,途中被告曾用手觸摸事主下體。至同月20日凌晨4 時半X起床如廁,當他經過被告附近時,被告突然用手往上掃,並觸摸他的下體,又要求他不要將此事告知他人。X雖感害怕,但因太疲倦而沒有離開。
另一方面,X的母親因兒子失蹤報警,親人其後瀏覽X的facebook(面書),發現他把被告新增為「朋友」,又得知被告的工作地點,遂於同月20日前往該處,剛巧碰到X與被告離開該大廈,隨即報警揭發事件。
保釋期再犯案 醫院狎14歲童
被告於今年6月因非禮罪在裁判法院提堂,保釋期間他透過facebook結識另一名正在醫院留醫的14歲男事主(下稱Y),Y來自單親家庭,當時因涉及一宗毆打案而住院,並有助養人。被告曾自稱是Y助養人的朋友,並藉詞於6月28日到醫院探望Y,其間他用手摩擦Y的下體,Y事後向醫生傾訴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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