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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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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立會13人受審 僅黃根源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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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根源是唯一承認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的被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財委會在去年6月討論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大批示威者涉嫌強行推倒鐵馬,兼以竹枝及雨傘撬開立法會大樓大門。事後共13人涉案被起訴,當中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女友)、曾闖軍營的招顯聰等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及兩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共4罪。其中僅「社運」者黃根源一人承認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辯方本欲傳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上庭作辯方證人,但兩人拒絕,他們的代表律師並申請撤銷證人傳票,法庭今日決定是否批准。

黃浩銘「港獨招」等提堂

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6歲)、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23歲)、候任城大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梁曉暘(21歲)、曾擅闖軍營的招顯聰(29歲)等共13人,他們涉於去年6月13日財委會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以竹枝及雨傘強行撬開立法會大門。13人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及兩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共4罪,其中黃根源(24歲)昨日承認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

案情指,當日約300名示威者衝入立會大樓,其間有人推倒鐵馬,壓中保安主任盧劍的左腳腳趾,黃根源亦曾聯同其他示威者試圖用竹枝撬門。事後,立法會的維修費達42.2萬元。由於案中其餘被告仍要面對審訊,故裁判官將黃根源的判刑押後至案件審結。

黃根源上月於另一宗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的案件中,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被判入獄3星期,現正保釋等候上訴中。

辯方大律師本想傳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上庭作辯方證人,並於月初向兩人發出證人傳票,但於前日獲悉兩人拒絕在案中擔任辯方證人,兩人的代表律師並申請撤銷證人傳票。曾、梁兩人的代表律師解釋,事發翌日所發出的新聞稿已解釋當日的情況。

立會:將傳助理秘書長作供

代表立法會的大律師黃詩詠昨日出庭,就申請撤銷證人傳票作出陳述。黃指辯方若要釐清報警原因,事發翌日立法會發出的新聞稿已清楚地解釋,指「秘書處在下午三時半左右,由於看見在(立法會)廣場結集的人數越來越多,當時徵詢了行管會的意見,通知了警方,要求警方候勤」。

黃續指,控方打算傳召立法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盧思源作供,相信盧的口供遠較直接,故無須梁君彥及曾鈺成作供;且辯方派證人傳票當日,曾及梁兩人均不在港。辯方會在今日作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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