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周子優)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昨晚在記者會,公然破壞校委會保密協議,詳細講述了不同校委對任命陳文敏的意見,洩露會議內容。政界人士批評,馮敬恩此舉反映此人毫無道德操守,港大應調查事件並予以嚴懲。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凌晨發表聲明,譴責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
根據港大校委守則規定,校委會委員絕對應將(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to)校委會議程、輔助文件及會議記錄保密;會議上任何事務的討論及審議概屬秘密,校委會若有需要向公眾公佈有關決定,一般由校委會主席擔任發言人,或委派另一名校方代表負責;除非得到校委會或主席批准,其他委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會議資料。
不過,在昨晚舉行的記者會,馮敬恩不但在傳媒鏡頭前披露校委會以8票贊成、12票反對及1票棄權,否決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的任命,更逐個引述會議期間支持和反對任命的校委的發言內容。在說完投支持的校委時,他威脅稱:「其他都是投反對票,而歷史必會記住他們!」
他其後又試圖為自己開脫,稱「在過去半載,校委會屢次以『保密慣例』及『集體決定』為由,封鎖資訊,以致眾多真正關心香港大學的師生校友猶如蒙在鼓裡。為確保師生校友的知情權,我不得不如此行。如果此舉被認為違反『保密慣例』,我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不過,我由衷希望校委會能開誠布公,接受師生校友之監察,以致未來不必再訴諸同樣的行為,以確保各位的知情權」。
欠道德操守 不尊重別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昨日狠批,馮敬恩破壞保密協議,是欠缺道德操守,促請港大調查事件並嚴懲馮敬恩。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則批評,馮敬恩除了違反保密協議外,更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凌晨發表的譴責聲明中,批評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會議討論內容的行徑,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及違背作為校委會委員同意對會議內容保密的承諾,令人遺憾,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
事實上,馮敬恩破壞保密協議早有前科。在港大校委會在7月28日的例會上,港大《學苑》即時新聞facebook專頁當晚曾發佈消息,其中引馮敬恩指,他提出要求立刻討論副校長任命的議案,並以8票支持、12票反對而被否決。當日大批示威者衝入校委會會議場地,發生禁錮校委事件,據指也是以校委身份開會的馮敬恩在會議中途稱要「去廁所」,在返回會議室打開大門時趁機讓一批示威者衝入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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