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曾參與拍攝電影《新紮師妹》、《五個小孩的校長》的導演火火,昨承認醉酒駕駛。由於他過往有兩次同類紀錄,裁判官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不排除判監的可能性。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其間火火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
火火原名李家榮(39歲)。他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車輛」罪。案情指,警方於今年8月21日凌晨在荃灣路進行預檢呼氣測試,並截停被告,由於他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28微克,略超出22微克的訂明限制,警方遂作出拘捕,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控方表示,被告有兩次類同的刑事及交通記錄,裁判官指控罪嚴重,且被告已經是第二次犯案,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不排除判監的可能性。
李昨日隻身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他在庭外則稱這次只是「私人事」,希望傳媒不要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