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曾捐獻兩億元給香港作慈善用途的新加坡已故企業家陳劍敦,其4名子女先後在新加坡及香港兩地入稟法院,向胞姊及90多歲母親追討亡父遺產。陳的4名子女前年入稟香港高院,要求法庭解釋在港資產是否遺產一部分。本案為新特區終審法院樓啟用以來首宗審理的案件,吸引多位法律界人士前來旁聽,其中代表胞姊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表示,「(新終院)好大、好靚。」
4名上訴人為陳劍敦的3子1女,包括陳精毅、陳毓群、陳慈蘋及陳振奮,答辯人則為陳的長女兼遺產執行人陳慈萱。
事緣2008年陳及妻子立下遺囑,表示將「名下」財產捐給慈善機構,惟陳將公司亞非國際私人企業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以信託形式交予兩名女兒,即上訴人陳慈蘋及答辯人陳慈萱。雙方主要爭議在於,該些股份是否陳「名下」財產。
代表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昨庭上陳詞表示,陳及其妻在2006年曾寫下一封信,信中透露,有意將部分資產留給子女。代表答辯人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反駁道,「名下」有「屬於」之意,認為該些公司股份屬陳的遺產一部分。法官昨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本案是新特區終審法院大樓於上周五開幕後首宗審理的案件,雙方大律師均有感而發形容案件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及「是香港法治上的象徵」,不少法律界人士都慕名而來,包括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及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