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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蔡競文) 對於長和系頻頻出售內地房地產,李嘉誠於聲明中指,過去10年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有超過70%(包括國企)的架構也選擇離岸設立公司,目的是為了讓企業取得更現代化架構和更高效運作模式;「我們做法相同,集團進行重組及於開曼群島成立公司,而集團在港註冊及上市地位不變。」而在重組過程中,李嘉誠個人並沒有減少持股比例,也沒有從中套現,所謂「撤資」指控,完全不成立。
他又稱:「所有投資及出售資產所得的回報是屬於公司的,並回到股東手中;一如以往,集團將繼續在全球,包括在內地尋找投資機會。」過去兩年,集團對全球地產業務持審慎態度,加上內地房地產方面,部分城市出現供求失衡風險,故集團減少買入土地,但集團在內地發展中及將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遠高於2,000萬平方米。
聲明指,集團於內地發展中或將發展的土地,90%是從拍賣而來,而90%以上的物業均在建成後出售(酒店除外),只有極小部分保留作收租之用;集團從來也在積極等候土地「交吉」,在內地和香港並沒有囤地。因此,減少房地產的投資比重不等於不投資內地。其次,在零售方面,集團於全球現擁有逾13,000間零售店舖,其中內地由兩年前的1,300間增加77%至現時的2,300間,擴展步伐迅速。
無抵觸「一帶一路」
李嘉誠說:「國家及領導人強調『騰籠換鳥』,深化改革,優化產業,以創新科技驅動經濟增長,我們一直重視全球的優質投資機會和支持人才帶來的發展機會,長和系在港口、基建、零售、科技及金融等方面的發展正大舉前進。」
他又指,習主席最近提倡「一帶一路」政策,鼓勵企業「走出去」,所以集團投資海外業務,與國家政策並無抵觸,而且集團的股東也清楚,海外投資的盈利均屬香港上市公司所有,最終通過派息能令股東受惠。集團以香港為家,於1980年代已開始在國際投資及發展電訊、貨櫃碼頭、能源、零售、水廠、電網、地產、火車、飛機租賃等業務,遍及52個國家,這是集團同仁30多年努力經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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