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梁愛詩建議港人理解香港基本法下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不要流於「標籤式」去理解問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前闡述香港政治體制時,指出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而是實行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表示,香港沒有絕對的「三權分立」。司法雖然獨立,但也不代表司法機關完全不受約制。她建議港人理解香港基本法下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不要流於「標籤式」去理解問題。
行政立法相互配合制衡
梁愛詩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引用香港基本法多條條文指出,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相當獨立,但沒有絕對的「三權分立」,行政、立法相互配合同時相互制衡,司法獨立。
她說有人質疑行政主導沒有寫進香港基本法,但香港基本法也一樣沒有「三權分立」,故要看實際情況。
她續說,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三條,特首是特區首長,若按政治體制,特區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和公務人員,故特首是香港最高領導。行政機關根據第六十二條制定並執行政策,擬定並提出法案、議案等,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決算,這些都是由行政機關主導。
至於立法機關,梁愛詩說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但根據第七十四條,議員提出法案會受到限制,不可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等,涉及政府政策則要特首同意。
她表示,行政機關要制訂、推行一些政策,就需要法律及財政撥備,而以上的審批權都在立法會,故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各有各的獨立權力,但得不到對方支持時就做不了事。
司法獨立 仍受約制
梁愛詩又說,香港基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故法院有其獨立性,但並不代表完全不受約制,如法官須經過有廣泛代表性的獨立委員會推薦,再由特首任命。她提到法院也有一些不能處理的範圍,如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梁國雄分別對2012年特首選舉結果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但法院以處理範圍以外為由拒絕。
斥「標籤式」思維很無謂
反對派拿荓i曉明提到的「超然」大做文章。梁愛詩認為這只是「形容詞」,最重要是看香港基本法條文,而有些人有時會用一些字眼標籤一件事,所引起的一些爭議很無謂,建議港人理解香港基本法下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也應謙遜點、開放點考慮問題,不要用「標籤式」思維。
至於特區終審法院是否應保留外籍法官,她指香港法院在外地邀請法官參與審判,是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而香港基本法第三條要求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組成,對司法機關則沒有這方面要求。
被問到香港回歸後的「去殖民化」的情況,梁愛詩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除保留原有行政、立法、司法制度及一些核心價值外,也要接受一些新事物,而香港基本法有一些條文是新的,如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的條文,故要全盤接受香港基本法。
她批評,有些人選擇性接受香港基本法,抗拒釋法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怎能由一個地方約束中央政府何時行使它的權,何時不應行使呢?」
她又指,香港真正的主權回歸不只是「換一支旗、改一些名」,而是改變效忠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人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央,但就連聯合國也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主權,「作為一個公民怎可以不接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