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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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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迄覆核 指行會上訴制違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邦q視前年9月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與藝人簽訂「獨家條款」違反《廣播條例》中的禁止反競爭條文,遭罰款90萬元及被下令更改合約。無豕銕嶆V特首及行政會議上訴,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以及挑戰行會上訴機制,案件昨日在高院審理。

無角@方強調,通訊局並非獨立審裁處,不符合享有司法審判權,而行會亦非司法機構,只能以施政或行政身份處事,故行會的上訴機制違反香港基本法。案件今日續訊。

「獨家條款」綁藝人歌手違反競爭

事源亞視2009年12月作出的投訴,指控無12項做法及非正式政策,包括壟斷藝人、限制藝人語言、多種封殺手段、不公平廣告推銷等,通訊局其後展開調查發現,無谷b2007年至2010年間透過「獨家條款」合約綑綁大批藝人及歌手,包括禁止用原聲演出及用廣東話接受其他電視台訪問,卻又無提供演出及工作機會,以低成本囤積藝人,防止其他電視台競爭,裁定無邦H反《廣播條例》有關反競爭規定,罰款90萬元,並要求無谷b兩周至3個月限期內,停止對有關藝人歌手的反競爭合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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