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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兒歌醫生」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在5年前治理當時14個月大男嬰的手指後,男嬰右手半隻無名指壞死要切除。男嬰父親向醫委會投訴,但初步偵訊委員拒絕展開聆訊,他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法官昨午裁定男嬰父親勝訴,撤銷醫委會決定,並批評醫委會在處理投訴時,缺乏適當的指引、紀律及架構,要求初步聆訊委員會在30日內,重新選出主席及副主席。
法官薛偉成在判詞提及,醫委會在處理投訴個案的程序中,因由醫生與非專業人士,以自願和兼職形式運作,未有足夠行政支援及人力,去處理大量的投訴。
他表示,陳以誠擔任醫委會成員多年,與委員會主席蔡堅在工作及社交場合相識,但資料顯示蔡堅沒有作出申報,反映初步偵訊委員會在處理投訴時缺乏適當的指引、紀律及架構,包括成員利益申報,去處理投訴。此案正好反映市民投訴註冊醫生時,實際面對的窘局。
促30日內重選主席副主席
薛偉成相信,大部分註冊醫生均是高質素,並經常要在困難及高要求的環境工作,故專業失當的事宜必須得到恰當及有效的處理,從而保障公眾的信心,以致維護醫生的專業。法官下令撤銷醫委會於2013年1月4日拒絕對陳以誠展開紀律聆訊的決定,將案件發還醫委會處理;及指示醫委會初步聆訊委員會在30日內,重新選出主席及副主席,以免有所延誤。
陳以誠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又稱自己並非控辯雙方之一,亦沒有閱讀判詞,自己內心感到平安。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一直希望可向政府爭取更多資源處理投訴。他又指,陳以誠雖是醫委會的成員,但並非初級偵訊委員會的成員。如有需要,成員亦會作出利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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