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中共中央日前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項黨內法規,對這「兩項法規」分別在5年後和12年後進行大幅度的修訂,全面落實從嚴治黨。
據央視網報道,中紀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現行的一些黨內法規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依靠黨規黨紀,依靠制度建設。
據了解,現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是2010年1月頒佈實施的,僅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規範,適用對象過窄,缺乏正面引導。而2003年12月頒佈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經有將近12年的時間未進行修改。
問題導向 重務實管用
據介紹,新修訂的「兩項法規」遵循「堅持以黨章為遵循,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重在務實管用」等原則進行,處處體現着「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修訂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更名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實現了對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全覆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則刪除了七十多條與法律重合的條款,實現了「紀法分開」。
兩項法規在修訂中,認真總結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重點針對管黨治黨的突出問題,以及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規定,將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條文,不求一步到位、貪大求全,重在符合實際、務實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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