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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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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記協難道想令香港變成「竊聽之城」?


徐 庶

港大日前就校委會成員李國章及紀文鳳錄音流出一事申請禁制令,記協就此申請成為申辯人,在法院就該禁制令提出抗辯。記協的做法不是一個專業團體所應有的行為,完全把問題政治化。

記協提出「申辯人反對禁令」的議題完全是一個偽命題。作為一個記者團體,根本就沒有每日發佈新聞的業務,不是具體的當事者,根本就不存在受到法院禁制令影響的問題。記協絕對沒有資格和身份申請成為「申辯人反對禁令」。只有涉及有關事件的傳媒,例如商業電台才有資格進行抗辯。如今商台已經與港大達成協議,港大將撤銷臨時禁制令,商台則承諾不再播放錄音。記協卻不依不饒,取而代之,企圖橫生枝節,將事件政治化和擴大化,完全是一種「代人打官司」的行為,無理取鬧,相信法院接受其參與「申辯人反對禁令」的機會很低。

港大申請的禁制令,是保障港大院校運作獨立自主,不受到外來干擾。而且港大禁制令的內容,不是無邊無際,而是指明「校委會會議的錄音及記錄」。記者都有專業常識,都有文化,絕對不會連「校委會會議的錄音及記錄」的意義也不理解。記協所謂「嚴重打擊新聞自由」,「藉禁制令阻撓傳媒報道真相」是毫無事實的依據,沒有法理依據,胡亂扯到新聞自由。

第一,全世界政府、公私機構,絕大多都訂立保密條例,絕對不允許未經授權就發佈受到保密條例保障的機要內容。因為保密的內容涉及社會整體利益,具有凌駕性,新聞傳媒不可能越過界限,越過了就是犯法。例如,亞洲金融風暴期間,特區政府制定計劃,保衛香港市場穩定,抵抗外國大鱷狙擊,如果有記者把政府計劃預先對外發佈,就是嚴重洩密行為,一定會受到控告。籠籠統統談「公眾知情權」,而不談非法洩密是犯罪,這是混淆了是非,誤導公眾。

第二,記協作為一個記者團體,應對公共利益負責,絕對不應該帶頭破壞記者操守。香港除了公共機構和政府有保密條例要遵守,香港的人權也受到保障,每個人都有隱私權。個人的私人生活和秘密,不應該受到新聞機構的侵犯,更加不應該受到狗仔隊的偷拍和竊聽。《蘋果日報》偷拍和竊聽行為屢禁不絕,臭名昭著,記協從來沒有站在維護記者操守的立場,予以譴責。現在還公然支持用特務手段,支持以盜竊手段錄取港大校委會的錄音,並在傳媒公開,這是明目張膽地鼓勵竊聽行為,記協是難道把香港變成竊聽之城?

如果記協挑戰法治的圖謀得逞,香港就禮崩樂壞,政府和公私營機構受到法律保護的機要信息,就可能會被大量盜竊和公開,七百萬市民的利益將會受到嚴重損害。狗仔隊更加放肆跟蹤、竊聽、偷影、偷錄,對公共人物進行特務式監視,香港就變成竊聽和偷窺之城。一句「新聞自由」,就可以侵犯政府的機密,就可以竊聽和窺看公共人物,香港就變成一個白色恐怖的城市。

記協究竟是維護香港新聞工作者的聲譽,還是要敗壞香港新聞工作者的聲譽?特務式的竊聽,和新聞記者的採訪自由完全不同,記協居然把兩者混淆,這正是記協政治化的墮落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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