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進行聆訊,房屋署總建築師嚴汝洲表示,事件遭揭發後才知世衛對食水含鉛量的標準,但中國建築代表律師Ian Pennicott引述一份2010年啟晴h的簽署合約指出,附件內有提及相關的標準。Pennicott又發現2012年1月一份房署有關啟晴h工人的記錄文件,當中列出各類工人的名字及編號,包括水喉工人等資料,但合共11頁文件當中有8頁不翼而飛。嚴汝洲回應表示,需先了解才能作答。
房署:只是「照抄」「綠建環評」
嚴汝洲昨日出席聆訊並接受代表中國建築的資深大律師Ian Pennicott及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的盤問。Pennicott表示,一份2010年啟晴h的簽署合約附錄有提及房署工程,需依據香港綠色建築議會認可的「綠建環評」驗水準則,該準則按世衛標準需提交相關的測試報告,認為房署早於5年前已有標準。
嚴汝洲解釋指出,有關條文主要針對「綠建環評」的標準,估計制定合約時只是「照抄」有關標準。
律師指啟晴工人記錄部分失蹤
Pennicott又發現2012年1月一份房署有關啟晴h工人的記錄文件,當中列出各類工人的名字及編號,但合共11頁的文件有8頁不翼而飛。嚴汝洲表示,需先了解才能作答。Pennicott續說,房委會在工程期間沒有查驗焊料,亦沒有要求分判商在完工前進行含鉛測試,確保食水符合含鉛要求。嚴汝洲反駁指,總承建商有責任監管分判商,但承認房署在監控上未夠周密,已在事發後立即進行補救措施。
代表水務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要求嚴汝洲解釋房署聘用分判商的制度。嚴汝洲表示,有關冷氣、消防及水泵工程等俗稱「風火水電」均會用房署指定的分判商,但水務及排污工程則由承建商自行選定。他續說,若水務工程均使用指定的分判商,不排除可以降低鉛水風險,但「能否杜絕鉛水便很難說」。
嚴汝洲續說,房署職員視察工地時,會視察整個水喉部件,包括喉管接駁位及焊位有否漏水、水喉儲存期間有否受污染等;地盤亦會設置樣本房,放置焊料及水喉等樣本供房署人員核對。
被問到是否得知啟晴h的浴室及廚房預製組件預早在深圳組裝時,嚴汝洲指啟晴h的預製組件已預製水喉,是首次有承建商這樣做。他指,承建商有監察工程質量,房委會當年亦尋找獨立的顧問公司指派職員內地做監工,並有為預製組件做測試,但詳情要再翻查記錄。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