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為莊麗玲助選的潘志文「工作報告」,清楚顯示九龍城區議會標誌、郵政通函標誌和後加的選舉廣告貼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區議員為力捧新人「接棒」無所不用其極。民主黨土瓜灣南候選人莊麗玲,近日透過其上司、不再連任的原區前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的議員工作報告「借殼」宣傳,公然濫用九龍城區議會名義製作8,000份選舉廣告,大部分均圖文並茂地詆毀另一獨立候選人林博,涉嫌違反包括《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內的多項選舉規定。林博昨日批評,有人濫用議員身份和資源幫人「上位」,絕非君子之爭。潘志文則厚顏地承認,有關「報告」被選舉事務處要求列入選舉廣告,他只能「依例行事」。
潘「工作報告」竟要求支持莊
土瓜灣南選區居民近日收到一份印有九龍城區議會標誌的「九龍城區議會潘志文議員工作報告」8頁彩色單張,單張上印有「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的標誌。
這份單張名義上是潘志文的工作報告,但潘志文在報告中,竟開宗明義要求街坊在區選中支持其助理莊麗玲,及羅列多項針對林博地區工作的內容,逐一攻擊抹黑,甚至5次重申不要投票予林博。不過,單張並無印上選舉廣告字眼,原樣派發可以潘志文名義申領區議員津貼大量印製,規避莊麗玲選舉開支。
疑濫用區會名義作誤導陳述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據選舉事務處近日資料顯示,莊麗玲已將有關單張列入選舉宣傳品,並補貼上選舉廣告的貼紙,這些貼有「郵寄通函」的單張亦被當作普通單張以人手隨處派發和放入居民信箱,而莊麗玲的選舉開支代理人為劉冰和孫嘉燕,潘志文不在其中。
有關情況涉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指引和《郵政署條例》等多項規定,包括未徵得同意而濫用九龍城區議會名義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非選舉開支代理人而招致選舉開支、任意派遞載有「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字樣的物品等。
潘死撐無問題 卻認同是廣告
對其「工作報告」變成選舉廣告,潘志文昨日在回覆本報查詢時堅稱,有關「工作報告」一直只為報告其「工作」,但這兩日和選舉事務處一名姓李的職員「理論」,對方堅持單張屬選舉廣告,如不加標示,將違反選舉規定,着他尋求法律意見。潘志文表示,雖堅持自己的做法「無問題」,但目前離選舉日不過數天,難以找律師處理,為免違法,故最終認同是選舉廣告,並加貼標示。
對於選舉廣告印上九龍城區議會的標誌涉違規,潘志文竟揚言,這是他的「工作報告」,貼出區議會標誌無可厚非,現時這又變成選舉廣告,便需要律師釐清,但無論如何,這都是選舉「後話」。被問到「工作報告」何以多次出現支持莊麗玲和攻擊林博的內容時,潘志文無正面回應,只重申是「工作報告」和選舉廣告經費「一人一半」。
莊麗玲回覆本報查詢時,則以「選舉期間不便接受訪問」為由,拒對事件作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