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新界丁屋政策原意是照顧村民的住屋需要,不過村屋發展商與村民合作,「套丁」發展丁屋轉售圖利的情況目前十分普遍。有專營新界村屋樓盤的地產代理公然在網頁列出「丁屋發展流程」,介紹「套丁」轉售的程序。
涉虛假陳述成功檢控關鍵
有執業大律師指出,目前單是買賣丁權,政府不會作出刑事檢控,今次案件成功檢控關鍵是案中的丁權轉權,涉及虛假陳述等刑事成份。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希望今次判決能對俗稱「套丁」的丁權轉讓活動起阻嚇作用,但政府亦應該修訂法例,訂明私人協議將丁權轉讓屬刑事罪行。
申請興建丁屋,新界原居民都要先向政府承諾從未有安排將起丁屋的權利轉售他人,但在2007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去信鄉議局,將這項法定聲明改為建屋牌照申請表的一項附註,表明違反的話,地政總署可以收回有關土地,但不會因此將牌照持有人刑事定罪。
梁福元:合作建屋不涉濫用丁權
而鄉議局丁屋小組主席梁福元認為,原居民與其他人合作發展丁屋,是為了改善住屋問題及居住環境,並沒有濫用丁權,法庭今次將11名原居民定罪不合理,他希望社會務實理性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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