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姜嘉軒)由嶺南大學校董李以力擔任校長、提供13個非本地課程的國力書院,被指涉嫌推前學生入學日期,讓學生提早畢業,令外界關注頒發學歷監管問題。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當局已向國力書院發信及派員視察,如發現有機構違反《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或轉介執法機關跟進,一經定罪可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兩年。
是否承認課程 由僱主自決
吳克儉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國力書院至今有13個仍在運作的非本地課程,現行條例並無要求此類課程必須獲得本地學術或專業機構認可,或必須向評審局申請課程評審,這些學位課程資格在求職時獲得承認與否,由個別僱主自行決定。
局長又交代國力事件調查進展,指當局已經向國力發信,以及委派視察主任視察,若發現違反條例,會按既定程序處理,如有需要會轉介執法機關跟進。根據條例,任何人作出虛假聲明或事實陳述,一經定罪可判處第四級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兩年。
由於多間本港院校教職員被揭發曾就讀國力書院,而國力書院校長正是嶺大校董李以力,令外界關注院校校董會委任制度及大專教員質素。吳克儉回應指,相信是次屬個別事件,又指所有教資會資助院校校董會或校委會均設有利益申報制度,也有相關機制處理有利益衝突的個案。
至於教職員聘用事宜,各資助院校均有機制評核申請入職者學歷,確保符合入職要求;院校亦設有獨立機制及程序,處理現有員工有關剽竊及其他不當行為的個案,視乎個案嚴重性決定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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